临泉县人民医院北区《门诊生活水箱和住院部三楼医疗设备带拆除及新增安装》项目院内比选结果公示
发布日期:2022-06-14 浏览次数:1331
一、招标情况公示
(一)项目名称:
第1包:《门诊生活水箱》;
第2包:《住院部三楼医疗设备带拆除及新增安装》。
(二)招标编号:YNBX20220515115;
(三)招标方式: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诚信,院内比选;
(四)公告日期:2022年5月26日;
公告(二次)日期:2022年6月7日;
(五)开标日期:2022年6月14日;
(六)中选单位(公司):
第1包:临泉县环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;
第2包:河南春潮工程有限公司;
(七)招标采购单位:临泉县人民医院,
地址:临泉县鲖阳西路109号;
(八)公示媒介:临泉县人民医院官网,
(九)公示期限:(北京时间,双休日、节假日除外)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若供应商或者单位(公司)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临泉县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质疑(或异议),联系电话:0558--6409588。
二、凡对本公告内容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必要的法律依据,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或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3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4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三、其他
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临泉县人民医院。
特此公示。
临泉县人民医院
2022年06月14日